N本报记者 赵杨
本报讯 宁德女子小张,因夫妻感情不和,今年10月向法院起诉,要求与丈夫离婚。庭审中,为争夺儿子的抚养权,妻子突然曝出孩子非丈夫小陈亲生的隐情。近日,经蕉城法院调解,双方自愿离婚,小张赔偿丈夫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抚慰金计40000元。
2007年小张与小陈相识,经过三四个月的交往,小张觉得对方不适合,便拒绝与小陈往来。不久,小张外出打工,认识了一朱姓男子,与之相恋。不料半年后,男子却不告而别,已有身孕的小张无奈之下,打算回老家流产。
回到老家后,小张与小陈再度相恋,不到1个月便领了结婚证。2008年10月,小张生下一子。不料,两人感情还是亮起了红灯,今年10月份,因夫妻感情问题,张小姐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庭审中,小张突然曝出孩子非丈夫亲生,所以对方无抚养权。经过DNA鉴定,证实了儿子确非小陈亲生,这让对儿子疼爱有加的小陈愤怒不已,调解中几次欲殴打小张。法庭几经调解,最终原、被告双方达成协议:小张在2011年12月30日前,赔偿小陈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抚慰金计40000元,儿子的抚养权则归小张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