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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户晚归门卫要收进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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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11年12月9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住户晚归门卫要收进门费
有人质疑,交了物业费,夜间开门是义务;有人同情,工作量大薪水低,收1元可理解
 

N栏目主持 廖庆升 张超晖

晚上下班回家,要进小区就得交钱,否则门卫不开门。日前,租住在福州鼓楼琼河新村小区的李小姐讲述了她的遭遇,“每晚要交1元进门费,不要小看这每天的1元,一年下来也得好几百呢。”不过,琼河小区的门卫王依伯觉得,他工作非常辛苦,时不时就被打断睡眠,收点钱是应该的。

主持人走访福寿巷省测绘局华林基地宿舍、华屏路教育厅宿舍等一些老旧小区发现,因为没有物业管理,也存在深夜进出门得给门卫交钱的现象。在对待“进门费”这个问题,居民们的意见出现了分歧。

一个月只能收60元就够吃点心

李小姐告诉主持人,一个月前,自己在琼河新村小区租了房子,由于经常上夜班,所以下班回来就得交1元钱的开门费,“这很不合理,我有交物业费,以前住的小区都没这样的费用”。

对于李小姐的抱怨,门卫王依伯也是满肚子苦水:“7年前我在这当门卫就开始收了。没办法,我要24小时守在门口,一分钟也不能离开。”在王依伯看来,和自己的工作辛苦不对称的是每个月900元的低廉工资。“没有其它任何福利,连买一本挂历的钱都得我掏。”

“每天晚上11点关门,第二天早上6点就得开门,也就这段时间才收一点开门费。”王依伯说自己并没收多少钱,“算下来,一个月只能收60元左右,就是吃点心的钱。”

主持人注意到,在一些老旧小区,例如福寿巷省测绘局华林基地宿舍,由于没有专业的物业公司进行管理,就由单位或者社区出面聘请门卫看门,由于工资比较低,都存在居民深夜回家就得缴交进门费的现象。

未批准“开门费”居民可以拒交

主持人随机采访了琼河新村小区6位不同年龄段的居民,3位年龄偏大的居民觉得住户深夜回家,就得给门卫钱。“说不交的人,你也试试一天睡不到7个小时,还一直被叫醒的感觉,就知道这1元钱该不该给了。”一位李姓依伯说。

年轻的居民则反对交钱,在他们看来,自己已经交了物业费,门卫有职责给自己开门。“物业费才40元,一个月如果都上晚班的话,就得花30元的进门费,等于交了双倍的物业费。”李小姐说。

门卫到底能不能收进门费?福州市物价热线12358工作人员表示,他们没有批准过这种收费项目,居民可以拒交。

福建闽君律师事务所卓文彬律师说,如果业主已交了物业费,门卫夜间开门就是一种义务。不过他也认为门卫的工资确实比较低,如果门卫辞职了,这些小区可能面临安保等问题。

那么,如何找到一个让双方都满意的方案呢?卓律师建议,如果小区没有物业管理,门卫可以请业委会召集全体业主开会,形成一个决议,“或者提高物业费,或者允许门卫收开门费,一旦达成共识,就可以算作合法收费。不过收费数额应经过物价部门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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