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许爱琼
本报讯 莆田市行政服务窗口将对重点项目、灾后重建项目、重大民生项目等开辟“绿色通道”,审批时限原则上将提速到法定时限的60%……记者昨日获悉,莆田市近日印发十条实施意见,以进一步提高行政机关办事效率。
今后,市直部门将最大限度地梳理出一批审批管理事权直接下放或委托给县(区、管委会),原则上行政审批项目承诺时限,将尽可能缩短到法定时限的60%以内,各部门要提出缩短审批时限的标准和范围,提高即办审批项目的比重。
同时,试行超时审批默许制度,无正当理由超时不批,将视为默认审批,即针对部分具备条件的行政审批项目,要求该部门向发展服务中心提交书面承诺书,承诺本部门超时且不及时进行处理的业务,网上审批与电子监察系统可默认准予许可并自动办结。
对通过投诉件办理和督查中发现的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损害发展软环境、涉及企业和群众切身利益的机关工作人员,将依据机关工作人员效能告诫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严肃予以责任追究。对出现机关工作人员违规被效能告诫的单位,一年内发生1人次的,对所在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予以诫勉谈话。一年内发生2人次以上(含2人次)的,对所在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予以效能告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