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陈盛钟
本报讯 “筱塘街及凤凰路多个居民区和商店私自安装了‘卫星锅’。”昨日,家住城厢区筱塘街附近的市民林先生向记者反映。
在筱塘街一家邮政局对面的沿街商店,记者看到商店二层靠近窗台的位置上赫然装着3个白色的“卫星锅”。这3个“卫星锅”之间的间隔只有1米多远,每个直径大约五六十厘米。顺着“卫星锅”的天线,记者找到了安装“卫星锅”的一位住户。这位住户坦言,他的房子是租来的,因为房东没有安装有线电视,他考虑到费用问题就买了一个使用。据其透露,每个“卫星锅”安装价格在三四百元之间,可以接收到几十台电视节目。
而在相隔不远的凤凰路,记者也发现居民区里有多个“卫星锅”的身影。一位居民告诉记者,如今安装“卫星锅”的现象十分普遍,尤其集中在一些外来人口居住的地方,但是不少人并不清楚安装“卫星锅”是不被允许的。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广电科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根据有关规定,国家对生产、进口、销售、安装、使用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实行许可证制,个人不得使用和安装卫星地面接收天线。其还表示,市民私自设置卫星电视接收设备,除了会被责令拆除外,还将有可能被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