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吴臻 毛朝青
本报讯 一个月前,在小区的架空层里,这部电动车的电池被小偷完美地卸走了。一个月后,也在同一地方,这部电动车被贼彻底地偷走了。事情发生在12月14日19时许,住在福州鼓楼梅海园的赵女士就遇到这么郁闷的事情。
赵女士说,这段时间小区里电动车经常遭贼。“我隔壁邻居在今年8月份也丢过车。”赵女士说,在11号楼一名业主也在自己的私家车位里丢了一部电动车。对于自己的车被偷,赵女士已经报警了,她觉得自己每个月都有向物业缴纳费用,物业应该对丢车这个事情负责。
记者和赵女士一起来到小区的物业处,一名工作人员表示,赵女士所缴纳的费用仅仅是停车充电的电费,而不是管理费,他们对车没有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