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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昨天下午,江苏丰县有关部门发布消息,称“12·12”校车事故已启动问责机制。目前,丰县分管副县长以及教育局、公安局、学校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已被停职检查。
12月12日18时许,在丰县首羡镇张后屯村附近,该镇中心小学的一辆校车因为避让一辆三轮车,发生严重侧翻事故。据当地宣传部事发后公布的消息称:“事发时车内载有学生29名,事故致15死8伤。”
14日,丰县公安局副局长陈立坤称,“事发时车内载有47名学生,事故致15死8伤。”
15日下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丰县副县长张斌解释称,关于事发前和事发时车辆的实载人数,正在通过问卷、教师谈话、专家论证等方法排查,准确结果将在第一时间公布。
当日的发布会上,记者注意到此前一直出席前三次发布会的丰县公安局副局长陈立坤并没有出现。
昨天下午,丰县有关部门向记者发布消息称,事情发生后,徐州市、丰县在事故调查的基础上,启动了责任追究机制。目前,丰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张斌、教育局局长孙光华、公安局副局长陈立坤、首羡镇中心小学校长张先启等已被停职检查。
昨晚记者发稿时,有关伤员的治疗还在继续进行,善后工作也还在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