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3版:福建综合/闽南
3上一版  下一版4
 
1小时成交388.68万元!
砍人者廖某江被判14年
新闻搜索:

3上一期 版面导航
3上一篇 2011年12月18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莆田三兄弟擒匪被砍重伤”后续
砍人者廖某江被判14年

莆田三兄弟入围今年的﹃感动福建十大人物评选﹄
 

N本报记者 江荣义 通讯员 湖刑

本报讯 备受关注的“莆田三兄弟”见义勇为被砍伤事件(详见本报12月14日A18版)终于有了结果。

昨日,厦门湖里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廖某江、陈某、杨某、陈某杨犯抢劫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至九年二个月不等;朱某强犯抢劫罪、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二个月;宋某俊、金某、杨某雄犯寻衅滋事罪,判处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至十个月不等。其中,罪行最为严重的廖某江便是砍伤莆田三兄弟的凶手。

据了解,今年6月23日傍晚,嫌犯之一的杨某因琐事与一名同事打了架。事后,其恼羞成怒,纠集一帮朋友打算报复。

24日20时许,杨某一伙人赶到位于厦门海沧的工厂门口,守候那名同事下班。但同事得知有人报复,坐着厂长的车子出了厂,逃过一劫。杨某随后招呼一伙人坐车,赶到湖里苗圃的一家饭馆喝酒。喝到22时许,朱某悄悄把陈某、廖某江等4人叫到外面,询问要不要出去“干一票”,4人答应。

24日23时许,廖某江、朱某强、陈某、杨某、陈某杨携西瓜刀、匕首,在湖里区金泰路后坑前社295号前人行道附近,对一位女士实施了抢劫。由朱某强从背后捂住被害人凌小姐嘴巴,并将其拉倒在地,陈某杨抢走被害人挎包,其余三人在旁策应。

随后,廖某江等五人逃跑。朱某强在逃跑时被途经此地的莆田三兄弟张辉、刘元飞、张涵抓住。

这时,廖某江装作过路人,乘莆田三兄弟不备,拿出西瓜刀行凶,致张涵脊髓损伤并出现双下肢瘫痪,经治疗、恢复,现仍遗留有双下肢感觉和运动功能的严重障碍及大小便失控的后果,经鉴定系重伤;致刘元飞右上肢前侧一创口长25.2cm等,经鉴定系轻伤;致张辉右上臂三角肌部一创口长13.5cm等,经鉴定系轻伤。

打伤莆田三兄弟后的第二天下午2时许,廖某江、陈某、杨某、陈某杨、宋某俊、金某、杨某雄又在湖里区吕岭路苗圃路口附近,酒后无故殴打市民陈某强,致其面部擦伤,经鉴定系轻微伤。

2011年6月28日,朱某强、陈某、陈某杨、宋某俊、金某、杨某雄在湖里区忠仑苗圃被警方抓获;7月16日,廖某江在晋江市安海镇落网;8月1日,杨某在海沧区新垵落网。

 
3上一篇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