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栏目主持 廖庆升
17日上午,家住福州秀山路源达小区7号楼的苏先生,不情愿地将30元水管维修费交给物业工作人员。一个星期前,他家里自来水变得很小,用水高峰连澡也洗不上,后来才知道是楼下水管裂了,影响了好几栋楼的水压。
去年7月,小区已经完成一户一表改造,楼下坏的又是表前水管,理应由自来水公司负责,苏先生也就安心等着对方上门维修。可左等右等,苏先生却等来了物业公司的公告,水管的维修费用要全体业主公摊,平均一户30元。
只有交齐费用才能维修水管
“没水洗澡的滋味实在难受,最后还是把钱交了。”18日,维修人员把水管修好了,苏先生家也恢复正常供水,但他仍觉得这笔30元钱的费用出得冤枉。
按规定,完成一户一表改造后,只要不是表后水管坏了,其他维修事宜都由自来水公司负责,为何源达小区例外?
“这个小区属于接收式改造,地下水管是开发商铺设的,我们不知道他们用了管道,所以我们和用户签订改造协议时,已经写明小区内的管道如有损坏,由小区业主承担。”市自来水公司的工作人员说,根据协议,只有业主交齐费用,公司才会派人去修复。
自来水公司只负责收水费?
“自来水公司给的是打印好的改造协议合同,能不签?我们根本没有谈判的空间,不用他家的水,还有其他选择?”苏先生对自来水公司的回复很是不满。
源达小区很多居民也觉得,整个小区的水管都要自己承担责任,那进行一户一表改造就没有意义了。6号楼的朱先生告诉主持人,进行户表改造时,他们就是考虑到小区内的水管坏了,维修需要庞大的费用,小区居民根本承担不起,希望自来水公司能够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现在看来,这个希望是落空了。就算按照合同办事,我们既然交了水费,他们就理应把水正常送到我们家”。
在福建闽君律师事务所卓文彬律师看来,只有一家公司供水,居民并没有其他选择权,而且自来水公司提供的是格式合同,其中的条款已经提前拟好,小区居民只能签订,从这个角度看,自来水公司的合同有霸王条款嫌疑,“我个人的理解是,不管是表前还是表后,自来水公司都有职责保证供水线路的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