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5版:福建综合/闽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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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信用分等级失信记录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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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1年12月23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介信用分等级失信记录全公开
我省将建立中介信用信息平台,市民可查询中介信用记录
 

N本报记者 薛辉

本报讯 选保姆,租房子……中介,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扮演着日渐重要的角色。好中介可以给我们省去不少麻烦,不过,遇到不良中介,则会带给人们烦恼。为了规范市场,省政府日前出台了《福建省市场中介组织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于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办法,我省将推出处罚举措规范中介:中介如果利用虚假宣传来欺骗客户,或者伪造文件、凭证,执业人员将被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中介组织则会面临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同时,主管部门将定期对中介的信用进行评价,并以此认定信用等级。中介信用等级分为守信和失信,失信又分为一般失信、严重失信。被认定为一般失信和严重失信的中介,企业发展将受限制,比如一般失信,一年内不仅不能享受一些优惠政策,还不能参加县级以上各类认定认证和荣誉评选。如果连续三次认定为守信的中介,一年内免于工商企业年度检查的审查。

省政府要求,管理部门要建立中介信用信息平台,及时、准确、完整地将市场中介信息汇入该平台,保证市民能够及时了解到这些中介组织的信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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