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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农大一博士27刀杀孕妻被判死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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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农大一博士27刀杀孕妻被判死缓
对此判决,死者家属称,将提起上诉
近日,姜某因涉嫌故意杀人被批捕
 

N燕赵都市报

核心提示:2011年元旦,河北新乐市东方美院(今名河北美术学院)怀孕8个月的女教师被杀案震动四方。1月3日,该案告破:凶手竟是死者丈夫、河北农业大学在读博士左启华!7月19日,石家庄市中院公开审理此案。

日前,判决结果终于出来:左启华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法院判处死缓的原因是:因左启华系初犯、偶犯,且有自首情节,认罪态度较好。对此判决,死者家属表示不服,将提起上诉。

【法院】构成自首 死刑可不立即执行

法院确认,左启华为了不被别人发现,乔装打扮后潜入妻子宿舍,将妻子残忍杀死后,又伪造现场,意图迷惑侦查人员的侦查方向,充分表现出左启华对其犯罪行为是做了充分准备和精心策划的。

法院查明,虽然案发后公安机关怀疑被告人左启华有作案嫌疑,但没有能够证明其犯罪的证据。在此基础上,被告人左启华向公安机关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其行为应视为自首。

法院认为,左启华因家庭矛盾将妻子石景荪残忍杀害,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左启华犯罪手段残忍,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理应严惩,但其在公安机关尚未取得其犯罪证据时,能如实向公安机关供述其犯罪事实,依法构成自首,且本案属于因家庭矛盾而引发,犯罪对象特定,加之被告人左启华没有前科劣迹,认罪态度较好,可依法从轻处罚,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

【家属】杀妻骗保 并不认同自首情节

记者在判决书中看到,公安机关在初审左启华时,左始终保持沉默。后侦查人员调整思路,采取亲情感化,左启华才如实供述了其杀害妻子石景荪的犯罪事实。

同时,公安机关在侦查阶段发现,左启华杀人第二天,进入楼道9秒后就出来喊人报警。9秒钟怎么能看清妻子的伤势?左启华的这一反常举动引起了警方警觉。原告代理律师认为,左启华是在被警方列入重大怀疑对象后,迫于压力才坦白交代,并不构成主动自首的情节,且左启华杀人手段残忍,连腹中胎儿都不放过,性质非常恶劣。

同时,原告代理律师在庭审中多次提及,左启华给妻子办理了两份意外保险,在杀人第二天曾给保险公司打了报险电话,并持有保险公司出具的报险记录证明,“左启华此举有拿妻子的性命骗保嫌疑”,但判决书中对此未着一字。“我们肯定要上诉。”死者家属称。

【回放】

2011年1月2日,新乐市东方美术学院发生一起惨案,该学院景观设计系30岁女教师石景荪在教师公寓内被杀,死者被砍27刀。次日其丈夫左启华在公寓内发现妻子遇害并报案。被害者已怀孕8个月。

1月4日,河北省公安厅发布最新消息称:经警方侦查,将被害女教师石景荪的丈夫左启华(29岁,河北农大教师、在读博士)抓获,嫌疑人左启华供认因家庭琐事将妻子杀害的犯罪事实。

行凶当晚,左启华换了高跟鞋,穿上女人衣服,趁着夜色,翻墙进入东方美院,再闯进教师公寓作案。

今年7月,左启华在法庭上称,石景荪性格较为强势,一度让他感觉生活压抑。石还曾与他订立协议:过年在女方家过、孩子归女方一人所有、房子产权人写女方。左称,正是这些协议让他感觉失去了作为丈夫和男人的自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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