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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房子姐弟反目成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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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房子姐弟反目成仇

 

N栏目主持 廖庆升

房子不到50平方米,却得挤下大小5口人,一住就是近10年。27日晚上,家住福州台江的朱女士掩不住愁容,她说去年10月,父亲的老房子拆迁分了6套房子,见她困难,父亲曾口头答应分她两套。不料,今年7月父亲突然过世,弟弟不承认父亲曾经的承诺,愤言:“我都不愿认她这个姐姐,父亲在世时,她几乎没尽到责任,我肯定不会把房子给她”。

父亲答应分房亲弟弟不买账

“房子太小,东西又多,经常转身都难。”朱女士指着屋内到处堆放的物品对主持人说道,“当年为了爱情,没多想日子怎么过,结婚后吃了苦头”。

朱女士夫妻和女儿共住一间,“她都5岁了,应该分房睡了,可是哪有房间呢?想在大厅摆个床都难。”去年父亲的老房子拆迁,按政策分了6套新房,房子的事情有了转机,“父亲同情我,答应给我两套”。

不过,朱女士的父亲一直有病在身,没法办理公证过户手续,直到今年7月去世,朱女士也只是得到父亲的口头承诺。事后,朱女士找弟弟商量分房子的事。

“他说爸爸从来没向他提起要分房子给我,因此拒绝交钥匙。”朱女士说。

没尽子女责任房子没份?

“我都不愿认她这个姐姐了。”昨天上午,朱女士的弟弟在电话那头语带火气。他说,父亲生病这么多年,虽然有医保,但自费部分和请护工等的钱,都是他出,“她不出钱就算了,经常连看都不来看一眼,现在有好处了,就想不劳而获”。

朱先生说,在照顾父亲过程中,从来没听他提过要分房给姐姐,“退一万步说,按照中国的传统习惯,也应该是儿子继承父亲财产”。

福建闽君律师事务所卓文彬律师说,由于没有留下任何遗嘱,作为子女,朱女士可以继承父亲一半财产,而且朱女士弟弟必须征得她同意并到公证处公证,才能将房子以继承的方式过户到自己名下,所以朱女士不用担心房子会“没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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