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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品可追溯试点扩大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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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品可追溯试点扩大至县
明年我省还将争取出台规范小作坊、食品摊贩的地方性法规
 

N本报记者 王烽

本报讯 明年,我省将在保障食品安全方面走得更远。昨日,2012年全省经贸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举行,会议指出,明年将争取出台规范我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的地方性法规或规章,同时食品可追溯将从此前的猪肉全面拓展至蔬菜、水果、食用菌等品类,此外,肉品可追溯试点则扩大至县。

可追溯系统“扩容”聘社会监督员

会议称,2012年我省将继续开展食品质量安全追溯试点工作,拓展食品加工和餐饮服务环节试点,新增试点企业,实现猪肉、蔬菜、水果、食用菌、生猪、鸡肉、茶叶、主要水产品、进口葡萄酒、预包装食品及部分加工食品在试点区域、试点企业、试点环节的质量安全可追溯。此外,采取财政补贴的形式鼓励企业开展食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

在推动肉品质量安全信息可追溯系统建设上,2012年起还将首度开展县级试点。由8个设区市(不含厦门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经贸主管部门各选择1个县级市(县、区)开展试点建设。同时加强社会监督,实行社会监督员制度,即从社区、村镇聘请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检举食品安全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争取出台地方法规规范小作坊

此外,明年我省将争取出台规范我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的地方性法规或规章,争取把《福建省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列入省政府规章制定计划,制定《福建省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十二五”规划》,对涉及地沟油、病死猪肉等性质恶劣的案件要提请公安机关提前介入。

中小企业贷款担保要增300亿

记者还从会上获悉,2012年,省经贸委将争取出台《福建省小额贷款公司规范发展意见》,支持符合条件又未组建小额贷款公司的地县(市、区)开展试点。鼓励大公司、大企业在产业集聚地设立典当行,为中小微企业和居民提供应急融资服务。全面启动中小企业集合债券(集合票据)发行,力争发行若干支中小企业集合债券。

同时,为促进中小企业稳定发展,省经贸委明年将在全省开展“中小企业服务年”活动,以支持劳动密集型、创新型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为重点,进一步落实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12项金融财税措施,完善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和融资性担保机构风险补偿激励机制,中小企业贷款担保额比2011年增加300亿元,并进一步清理、取消和减免涉企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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