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P03版:莆田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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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天”的骗子骗走百万钱财
救助站路口很危险
台胞捡到钱包找被窃失主
流浪儿回家了父母不愿见
虚构“强奸”敲诈5万元
为还赌债铤而走险尾随取款人抢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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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篇4 2011年12月29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又是认识军委“高干”,又是能请来总政歌舞团著名歌星
“通天”的骗子骗走百万钱财

 

N本报记者 黄凌燕 通讯员 张国明 林秀媛

本报讯 严某虚构自己的家人个个是高官,天花乱坠地吹嘘有能力邀请明星出台演出。禁不住鼓吹,林某先后投入百万元“投资”演艺项目。近日,这起由莆田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诈骗案,由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严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

据介绍,2010年5月,林某经人介绍认识了严某,严某说自己是中央军委某办公厅副团级干部,与总政歌舞团负责对外业务的萨某关系很好,还虚构她的哥哥在二炮部队工作,嫂子是二炮总医院领导,与总政歌舞团的著名歌手关系甚好,有能力邀请总政歌舞团来福建演出,赚取高额利润。本来林某对此还有所怀疑,但经不住名人效应的鼓动,遂决定投资这一项目。

同年6月中旬,严某以需要前期活动经费,找总政歌舞团疏通关系为由,先后骗取林某183万元用于投资个人股票和归还个人借款。至案发前夕,严某还编造“总政要追究林某违约责任、萨某等人被总政处分”的谎言向林某索取100万元。但林某觉得事有蹊跷,没有再把钱给她。在发现被骗后,林某向公安机关报了警。

在采访中,检察官说,近年来,社会上流行“朝廷有人好办事”的说法,这就给骗子可乘之机,一些骗子假借与名人之间子虚乌有的关系,故弄玄虚,忽悠他人。在本案中,被告人严某就是抓住了林某想走捷径、找关系的心理,许下种种令林某心动的承诺,最终忽悠成功。为此,提醒市民,警惕名人效应,小心骗子钻空,正正当当做实务才是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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