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周锡银
本报讯 昨日,2012年全省物价工作会议在福州召开,记者从会上获悉,明年我省将全面推行居民阶梯电价制度。此外,11月份我省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同比上涨3.5%,低于全国平均水平0.7个百分点,从8月份全国排名第4位下降到第27位。预计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5.3%,将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截至11月底,全省已建立平价商店、直销点1217个;“绿色通道”的政策也使得全省累计免征运输鲜活农产品车辆通行费达3.68亿元;全省累计发放价格补贴1.44亿元,受益人数114万人。
新年五大任务之首:稳定物价总水平
据了解,我省2012年的价格工作主要有五大任务。一是围绕稳定物价总水平,抓好价格调控,重点在控制CPI涨幅。二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价格改革,重点在推进电价改革。三是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完善价费管理,重点在医药价格改革。四是围绕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优化价格服务,重点在免征部分涉企收费。五是围绕规范市场价格秩序,强化价格检查,重点在治理市场价格秩序。
继续降低偏高的药品价格
省物价局将在2012年全面推行居民阶梯电价制度,并将实现全省居民用电同价。此外,还将加强电煤价格调控,全面清理整顿涉煤基金和收费,严格控制省内重点合同电煤价格涨幅,对市场交易电煤实行最高限价。
此外,推进医药价格改革也是新年价格工作的重点。省物价局提出,将改革药品价格加成政策,鼓励医疗机构使用低价药品。规范药品流通价格行为,强化药品成本和出厂价格调查,严格执行药品差比价规则,分期分批对现行药品价格进行梳理复核,继续降低偏高的药品价格。而这一系列的医药价格改革重点在“医药分开”,具体改革方案将会在审批后公布。
行政事业性收费部分免征
据介绍,省物价局将在2012年清理整顿部分涉企收费。其中,包括免征小型微型企业管理类、登记类、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征卫生学评价费、农药生产准产证审查费、进口废物风险评价费、动物及动物产品产地检疫费和屠宰检疫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降低船舶交易服务收费、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费等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
另外,还将试行服务重点项目建设的收费优惠政策。协调有关部门采取签订备忘录等形式,对部分省重点项目的特种设备监检收费和计量检定、校准、检测收费给予“打包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