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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1年12月3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福州出招扶持企业节后用工
介绍3位老乡来榕务工,可获600元奖励
 

N本报记者 林思凯

本报讯 企业老员工利用春节返乡机会,介绍家乡劳动力来福州企业工作,一次性介绍3名老乡以上,即可按每人200元获得奖励。记者昨日获悉,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福州市财政局为帮助企业春节节后招工,出台“以工引工”政策。

昨日上午,福州市人社局举行仪式为首批3574名重点用工企业的老员工颁发聘书,人员分布遍及省内南平、三明、龙岩以及省外四川、江西等地。福州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号召这批老员工组成福州企业的“招聘小分队”,回乡发布企业用工信息。

据悉,此次奖励政策对象包括省内外各类职业技术院校、职业中介机构、劳务协作基地等机构,以及企业老员工,机构组织输送引进前,可直接向福州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备案,企业老员工可向企业申请,由企业向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备案,只要为福州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或当地市政府确定的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引进一定数量的新增劳动力,即可获得奖励。

机构一次性输送劳动力20人以上,企业老员工一次性推荐首次来榕就业员工3人以上,只要引进劳动力与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且企业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即均可获得奖励。奖励标准按引进劳动力人数,每引进一位奖励200元。

据福州市人社局数据,今冬明春福州企业对劳动力的需求依然旺盛,用工需求约4.57万人,与去年同期需求人数相近。为扶持当地企业招工,福州市人社局除了出台“以工引工”的办法,还将收集的企业用工信息制作成《福州市就业服务信息》(春风卡)发放,并于春节后组织部分重点企业到劳务输出地举办专场招聘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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