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赵杨 通讯员 高惠勇
本报讯 29日晚10时许,福州鼓东派出所民警接到一男子报警,说自己停放在湖东路的小车被盗。民警一听,迅速赶到现场,看到了报警的林姓男子,他满嘴酒气,步伐不稳。见到民警到来,林先生向民警讲述,当天他吃饭后来到自己原来停车的地方,发现小车不见了。
民警提醒林先生,酒后驾车危害公共安全,千万不要酒驾。林先生连忙说,自己虽然是开车出来喝酒,但是每次喝完酒,都会回到自己的小车旁,将放在车厢尾部的折叠自行车拿出,骑自行车回家。
民警见路上行人较多,比较平静,不像有车辆被盗的情况发生,就问林先生,有否将车子借给了别人。这时林先生才想起来,车子借给同事去接老板了,于是连忙向民警道歉。随后,林先生跟随民警回到了鼓东所,制作笔录,取消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