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日,内蒙古赤峰市中院宣布原自治区党委副秘书长白志明涉嫌受贿、贪污、巨额财产来源不明、非法持有枪支、弹药案一审判决结果,被告人白志明犯受贿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