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王烽
本报讯 家电以旧换新政策2011年12月31日落幕,连日来上演最后疯狂,消费者排着长龙等着领10%财政补贴,被指堪比春运买票。没赶上末班车的消费者注意了,家电以旧换新管理信息系统昨日挂出一条商务部流通发展司2011年12月31日《关于暂不关闭家电以旧换新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称家电以旧换新信息管理系统暂不关闭,消费者手中持有的2011年家电以旧换新凭证须在2012年1月31日24时之前使用。这也就意味着将消费者领取10%财政补贴的最后时限足足延期了一个月,不过,领取补贴的前提是,购买新家电(发票)、交售废旧家电(家电以旧换新凭证)上的日期最迟还是要在2011年12月31日。
稍早前,国家商务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联合发布《关于切实做好家电以旧换新工作的紧急通知》,严禁企业自行提前终止,并明确表示会为相关企业延长录入数据、补贴清算的时间。昨日商务部流通发展司的最新通知则明确将这一时间点延至2012年1月31日24时。
记者昨晚联系了一家电全国连锁卖场福州区域相关负责人。该人士坦陈,尚未接到该文,但依据解读,此通知等同于给消费者领取10%财政补贴延长了一个月,也就是说只要消费者手中有两证(票),即在2011年12月31日之前(含当天)办理好新家电(发票)、交售废旧家电(家电以旧换新凭证),仍可以在2012年元月从容地前往家电卖场或以旧换新网点领取10%的财政补贴。该人士称,只要一接到此文,卖场元月就还将延长闭店时间为消费者腾出更多时间办理兑付补贴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