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信息时报
本报讯 广电总局新闻发言人前日在京说,为确保2012年1月1日起切实执行每集电视剧中间不得插播广告的规定,各级广电行政部门和电视台的准备工作已经到位。广电总局去年11月28日下发《〈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决定自2012年1月1日起,全国各电视台播出电视剧时,每集电视剧中间不得再以任何形式插播广告。
对全国各级电视台进行全面监管,并向社会公布了投诉电话010-86091111,欢迎广大电视观众监督。各级广电行政部门也按照广电总局统一部署制定了监管措施。据悉,对2012年1月1日以后每集电视剧中仍插播广告的电视台,广电总局将给予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