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南方都市报
前日,各大门户网站挂出的一组题为《陕西咸阳在押青少年校园现身说“法”》的照片,成为围观的热点。此举不仅被指“太伤人”,更被质疑“无视《未成年人保护法》”。咸阳市公安局秦都分局一位值班干警前晚解释说,此举主要针对辖区青少年违法犯罪日渐低龄化的趋势,“想通过这种形式对青少年加强教育、预防”,而非让当事人出丑。
组照一共5张,记录了一名穿囚衣、戴墨镜的在押青年,面对操场上成百上千席地而坐的学生现身说“法”的大致过程。在这组照片中,既有当事人在武警看护下发言的镜头,也有其戴着手铐被押走的情形。
据了解,12月29日,秦都公安分局联合陕科大附中,在该校操场举办了这场名为“珍惜生命与法同行”的法制报告会。在押青少年用自己走上犯罪道路的经历,告诫同学们遵纪守法,珍惜生命。参加报告会的在押青少年一共有两名,其中一名18岁,另一名15岁。前者“自小辍学,与人结伙盗窃一工地价值7000元的电器,2011年5月被警方抓获”;后者“曾连续9年荣获三好学生,后来却沉迷网吧逃学,为搞到上网的钱,他在咸阳湖多次抢劫并伤人,被警方抓获”。
时隔4天,当组图出现在网上后,多数网友对这一“教育方法”表示不认同。
“公权机构把人示众,是知法犯法。”西南民族大学教授肖雪慧在微博上评论说,类似的做法“停留在中世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