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朱敏敏 通讯员 苏一仙
本报讯 侯某将他人名义下的一部POS机出租,用于客户刷卡套现。3个月间,这伙人共套现2900多万元。昨日,记者从福州鼓楼区检察院获悉,侯某因非法经营罪被公诉。
据介绍,2011年4月底,侯某将一部以某钢材经营部名义申请的POS机出租给陈某等人,明知陈某等人将POS机用于以虚构交易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仍将POS机交给他人使用。3个月间,该POS机为客户刷卡套现,套现额达人民币290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