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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十二五”住房建设规划出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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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月10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榕“十二五”住房建设规划出炉
“稳房价、重保障”仍是重点;2012年,中心城区将建设54万平方米的保障性住房,其中廉租住房3万平方米、公租房45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6万平方米
“十二五”期间,福州中心城区住宅用地供应走势图
保障房用地在全部住宅用地中所占比例
榕在建或已建的保障性住房分布图
 

N本报记者 杨永敏

本报讯 2006—2009年,福州房价年均增长1200元左右,年均增长20%左右,超出城镇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水平;因此,在“十二五”期间,福州市将以“稳房价、重保障”作为住房规划重点——昨日,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出台了《福州市十二五住房建设规划》,明确了2011年至2015年,福州商品房、保障房的建设量及土地供应量,提出:轨道交通站点、公共交通干线周边将优先安排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优先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政府保障型住房用地供应。

据了解,本次规划范围是福州市中心城区的规划区范围以及市辖七县(市)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其中,中心城区规划范围与《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9—2020)》确定的中心城区范围一致,包括三环以内的中心区以及东部新城、科学城、大学城、汽车城、马尾、新店、亭江-琅岐、荆溪等八个新城。七县市为福清市、长乐市、闽侯县、连江县、罗源县、闽清县以及永泰县。本轮规划期限为2011年至2015年。

2006—2009年房价上涨过快稳房价仍是“十二五”重点《规划》提出,2006—2009年房价年均增长1200元左右,年均增长20%左右,超出城镇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水平,因此,在“十二五”期间,福州需要进一步稳定房价,具体措施包括增大土地投放、加大中小户型住房比例等结构性供应调整等。

《规划》明确,目前福州住房体系有待优化,保障性住房的建设量仍需提升。《规划》指出:在海西战略背景的推动下,福州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基础设施、重点项目的建设力度加大,土地收储量增加,将带动大量的安置房需求,但目前,福州的限价房、安置房的建设滞后于拆迁需求,需要有序地安排拆迁安置房的建设,以支撑拆迁与旧城改造。

按照《规划》要求,“十二五”期间住房建设发展的重点为“保障民生,重点发展保障性安居住房,解决中低收入人群住房问题”,将继续加大住房结构调整,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重点建设廉租房、公共租赁房、经济适用房,进一步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此外,还要围绕稳定房价的目标,重点发展普通商品住宅的建设。

【住房建设】中心城区保障性住房占商品住房建设量9.7%

《规划》要求:“十二五”期间,要确保保障性住房供应量占商品住宅供应量的8%~10%。按照《规划》,福州市保障性住房、政策性商品住房、商品住房的比例为4∶33∶63;其中,中心城区比例为5∶46∶49(保障性住房约占商品住房建设量的9.7%),七县市比例为3:6:91。

规划期内,全市计划建设商品住房3869万平方米,其中,中心城区计划建设商品住房2005万平方米,占全市商品住房建设量的52%。《规划》要求,重点加快以90平方米左右为主、120平方米以下的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应,单套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内的住房总建筑面积须达到新建住房总建筑面积的70%以上。

计划建设保障性住房共计261万平方米,其中,中心城区建设194万平方米,占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量的74%;外围七县(市)共建设67万平方米,占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量的26%。其中,2012年,中心城区将建设3万平方米廉租住房,45万平方米公租房、6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

此外,规划期内,全市计划拆迁改造的政策性商品住房(包括限价商品住房)建设量为2023万平方米,其中,中心城区建设1905万平方米,占全市政策性商品住房建设量的94%;外围七县(市)共建设安置住房118万平方米,占全市政策性商品住房建设量的6%。

【土地供应】继续停供别墅类项目土地限制大套型住房土地供应

据统计,“十二五”期间,全市住房建设所需净用地供应面积约2529公顷(37935亩),其中,中心城区住房建设所需净用地供应面积约1562公顷(23430亩),七县市住房建设所需净用地供应面积约967公顷(14505亩)。政策性住房以及中低价位、中小户型普通商品住房年度供地面积将占当年住房建设供地面积的70%以上。

按照全市住房发展规划,福州将强化通过拆除重建作为普通商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供应的主要模式,优先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和政府保障型住房用地供应,其年度供应量不得低于居住用地供应总量的70%。进一步调整完善农村集体土地和城市国有土地征收和拆迁安置政策。继续停止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供应,严格限制低密度、大套型住房土地供应。

《规划》提出,要发挥存量住房在全市住房供应体系中的重要作用,通过规范房产中介行为,完善二手房交易网上备案管理,加强二手房交易资金的监管等措施,进一步活跃二手房市场,扩大二手商品房与新建商品房的成交比例,使其达到1∶1或者1∶1.5。

通过税收、金融优惠政策,鼓励机构经营租赁住房,完善相关住房租赁政策,鼓励居民出租和租赁住房,使“十二五”期间的住房租赁面积、承租户数有较大幅度的增长。加大差别化信贷、税收的执行力度,支持居民自住型和改善型住房消费,抑制投资、投机型住房需求。

□链接

“十一五”福州全市房地产投资额2024亿元

据了解,2006到2010年,福州市全市房地产投资总额2024亿元。其中,住宅开发投资1334亿元,占房地产开发投资总额的65.9%。2006到2010年,全市住宅施工面积总计11201万平方米,住宅竣工面积1887万平方米。

截至去年6月,福州市落实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共计67520套(户),比省里下达的任务增加了9000多套(户)。其中,廉租房914套、经济适用房1000套、公共租赁房10156套、限价房27997套。

福州市去年保障房主要集中在福马路与三环路交叉口附近的“远东丽景”(有4000多套保障房)、仓山区联建村的“联合新苑”、仓山区首山村的“首山丽景”,其他保障房配建在去年招拍挂出让的地块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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