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42版:财经新闻
3上一版  下一版4
 
不办公积金最高罚5万
蔬菜流通环节今年起免增值税
京沪获批集体土地建公租房
闽力推全自助加油站
出口不畅 闽企借“网”转内销
海西唯一汽车整车进口口岸
去年新增贷款7.47万亿
台湾地区企业和个人 可在岚设建筑企业
三类闽企可提前年检
新闻搜索:

3上一期 版面导航
3上一篇 2012年1月10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三类闽企可提前年检

 

N本报记者 林可

本报讯 昨日,省工商局透露,凡2011年12月31日前在福建省工商局登记注册的各类内资企业,均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福建省工商局接受年度检验,有三类企业可以在今年1、2月提前年检。这三类企业分别为:不需或免予提交审计报告,经营范围也不涉及前置行政许可项目的企业;已经认定为年检免审的企业;已进入清算的企业。

其他闽企将分段年检。注册号末尾数为0、1的企业在3月份申报年检;注册号末尾数为2、3、4的企业在4月年检;注册号末尾数为5、6、7的企业在5月年检;注册号末尾数为8、9的企业在6月年检。

企业可先登录“福建工商红盾网”企业网上年检服务系统(http://wsgs.fjaic.gov.cn/WSGS_QYBSDT)通过使用CA证书进行网上年检申报,通过预审后下载年检报告书盖章签字,连同企业年检应提供的其他材料一并报送登记机关;到登记机关领取,或从“福建工商红盾网”(http://www.fjaic.gov.cn)下载年检表格,备齐相关材料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登记机关年检。

省工商局有关人士指出,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动未依法办理变更、备案登记的,应先办理变更、备案登记后,方可年检。

这些材料需备齐

●年检报告书;

●企业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营业执照副本;

●经营范围中有属于企业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经营项目的,提交加盖企业公章的相关许可证件、批准文件的复印件;

●2011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部分企业还应提交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1年度审计报告,如三年内有虚报注册资本、虚假出资、抽逃出资违法行为的公司;2011年7月1日以前设立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等。

 
3上一篇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