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涂明 通讯员 郑文钧 陈珠
本报讯 长乐市公安局某派出所的辅警竟成了小偷,此人胆子很大,多次偷窃所在的派出所所长及民警的财物。近日,长乐法院一审宣判了该起盗窃案,依法判处被告人吴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2010年12月,吴某受聘担任长乐市公安局某派出所辅警。2011年4月至6月期间,他先后7次趁该所所长陈某不在办公室之际,盗走其挎包内的现金18400元,又先后6次采取相同手段盗走该所民警王某现金7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