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见习记者 吴智飞 通讯员 黄美妹
本报讯 2011年8月24日,荔城区西天尾镇林山村黄某听说自己的妻子正在外面偷汉子。当日下午2时许,黄某叫来两个朋友,一起来到西天尾镇新市场的一个租住房内,堵住了正在偷情的妻子与李某。三人上前猛揍李某的脸,之后据法医鉴定,这三人的殴打致李某两侧鼻骨粉碎性骨折,损伤程度属轻伤。
殴打之后,经黄某其中一个朋友的建议,黄某要求李某赔偿自己精神损失费5万元。
昨日,记者从荔城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对此案一审作出判决,判黄某犯故意伤害罪和敲诈勒索罪(未遂),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