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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进监狱 牢中伤人加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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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进监狱 牢中伤人加刑

 

N本报记者 陈盛钟 通讯员 林惠静

本报讯 林某在担任莆田市国土资源局某分局职工期间,利用其在办理福厦铁路项目城厢段土地征用过程中的职务便利,与工程承包人采取虚报冒领的手段,共同骗取、侵吞国家征用土地款23万余元,被法院一审认定构成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随后,林某入狱服刑。

可林某在监狱中当起了“牢头”。有一天,因同监房的王某不会背诵监规,林某便伙同他人殴打王某,致使王某因外伤性脾破裂出血切除脾,构成重伤。此案经城厢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林某被法院定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合并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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