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5日,法人杂志发布,2011年企业家涉案的199例案件中,国企企业管理人员(包括有国有股份的股份制企业等在内)犯罪或者涉嫌犯罪的88例,民营企业家(包括民营企业管理人员在内)犯罪或者涉嫌犯罪的111例。2011年国企企业家贪腐金额平均每人是3380万元,其中光明集团创始人、前董事长冯永明一个人就贪了7.9亿元,如果去掉这一特殊案例,平均每人贪污金额也达到2077万元,而2010年这个数字是957万元。 (法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