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林可
本报讯 春节长假即将来临,为有效防范假日期间市场风险,昨日,上海期货交易所等国内商品市场三大所先后发布相关通知,对各品种期货合约的保证金收取比例及涨跌停板幅度作出调整。
郑商所发出通知称,自2012年1月19日结算时起,PTA、菜籽油、甲醇和普通小麦301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由原比例提高至10%,涨跌停板幅度由原比例提高至6%。
大商所也通知称,自2012年1月19日结算时起,除玉米各合约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提高至9%,涨跌停板扩大至6%外;其他品种合约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均提高至10%,涨跌停板扩大至7%。2012年1月30日(星期一)恢复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的交易日结算时起,各品种合约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恢复至7%,涨跌停板恢复至5%。
上期所调整情况一览
名称 保证金比例 涨跌幅
铝、黄金 上调为10% 上调为6%
锌、铅、螺纹钢、
线材和燃料油 上调为11% 上调为7%
铜 上调为12% 上调为7%
天然橡胶 上调为14% 上调为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