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阙文龙 文/图
本报讯 闽侯县从西、南两侧呈月牙形拱卫福州市区,是省会的重要窗口。昨日,记者从闽侯县政府获悉,闽侯县委书记赵学峰、县长严金官批示,彻查和拆除三环、国道、省道、高速路、铁路两侧在建违法建筑,全力铲除省会窗口违建“毒瘤”。
【拆违行动】
市县主要领导关注闽侯拆违
昨日上午,闽侯县组织100多名执法人员,对距离福银高速公路不足70米远的一栋违法建房实施强制拆除。这是闽侯县在全县拉开专项拆除国道、省道、高速路、铁路两侧在建违法建筑的一个缩影。
记者了解到,福州市主要领导要求闽侯县对国道、省道、高速路、铁路两侧在建违法建筑进行依法拆除。对此,闽侯县委书记赵学峰、县长严金官高度重视。赵学峰指出要整合力量、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重点整治行动取得成效。严金官指示闽侯县副县长郑学锦牵头彻查。
“拆违风暴”铲除8万多平方米违建
“去年11月21日至本月15日,全县强制拆除违法建房509户8万多平方米。”郑学锦说,第一批违法建房大型拆除整治行动开展后,最近县里又开展了第二批沿国道、省道、高速路、铁路两侧违法建筑大型整治拆除专项行动。
【拆违措施】
清违不力情节较重者
给予党政纪处分
据介绍,在制止、查处“在建”违法建设工作中,发现当地政府党政一把手存在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办事拖拉、工作推诿的,由效能办给予诫勉教育,或由县清违办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及由县清违领导小组约谈,并根据情节轻重追究责任。情节轻微的给予效能告诫,情节较重的给予党政纪处分,触犯刑法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据悉,去年10月份以来,闽侯县加强督查问责力度,对清违责任人效能处理4人,通报批评14人,对7个村主任建议乡镇街道党组织给予党纪处分。
拆除违法建筑一律不予补偿
郑学锦告诉记者,下一阶段还将对群众反应强烈的、影响重点工程的、一户多宅的、外地人买地建别墅的、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恶意抢建博赔的违法建设依法强制拆除。继续分批分期选择若干个群众反应强烈、影响恶劣的重大典型违法建设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对重大典型违法建设,要毫不犹豫地坚决、全部、及时予以拆除,拆除或拆迁违法建设一律不予补偿、赔偿。
在谈到如何解决部分危旧房、紧房户的村民住宅用地问题时,郑学锦说,初步计划春节后将在规划范围内,逐步分门别类予以审批。经危房鉴定机构鉴定为D级危房的,允许原址改建或翻建,但建筑面积不得超过原规模,控制在3层以下(含3层),鼓励以集中建房方式建设农村村民住宅小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