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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麦郎 判赔11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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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宏进涉嫌诈骗案”追踪
今麦郎 判赔118万元
方宏进称静等河北隆尧警方退回120万
 

N法制晚报

备受关注的前央视主持人方宏进与河北今麦郎食品有限公司的经济纠纷案,终于于日前有了说法。记者今天上午从北京海淀法院获悉,该院一审判决今麦郎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今麦郎”)给付原告北京澳卫时代广告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卫时代”)广告费118万余元。一审判决后,被告今麦郎食品有限公司提出上诉。

“换版通知”露出蛛丝马迹

2011年12月14日,海淀法院开庭审理此案,但当事人均未到场,双方代理人提交了多达50项证据。据法官介绍,澳卫时代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是方宏进的前妻于红伟,但实际经营者是方宏进。2007年3月中下旬,澳卫时代与今麦郎约定,由前者在其买断的央视2套《欢乐家庭》栏目贴片广告时段内播出今麦郎方便面产品广告。2007年5月1日至6月1日,在《欢乐家庭》贴片广告时段内播放了共计50分钟的今麦郎广告。按央视公开报价,该组广告价格为2602400元。广告播出后,今麦郎公司没有履行付款义务。2010年5月,澳卫时代公司诉到法院。

今麦郎方面称,双方没有任何关于播出广告的书面合同或口头合同或意思表示。澳卫时代则提交了一份今麦郎公司于2007年4月2日给其发的《广告换版通知单》。通知单是今麦郎公司媒介部人员齐雯发出的,有齐雯的手写字迹,而齐雯恰好是该项广告播出业务的具体联系人。今麦郎在2007年4月2日同时向其他广告代理商发出了类似的《广告换版通知单》,内容与发给澳卫时代公司的相同。

今麦郎败诉要付118万

法院认为,原被告之间虽未签订过书面合同,但从《广告换版通知单》内容看,双方在此前已存在播出广告的一致意思表示,通知单仅是对双方之前达成的广告播出内容进行变更。

承包央视《欢乐家庭》栏目广告的北京沣德国际影视文化有限公司向法院证实,澳卫时代共向其支付过650万元费用,包含2007年5月1日至6月1日广告的费用。法院认为,被告今麦郎公司从广告中获取了相应的广告收益,应支付一定广告费。法院根据实际播出情况及公平原则酌定为按照央视市场相应单价的一定折扣计算广告价格。2011年12月20日,海淀法院向原被告双方送达了民事判决书,判决今麦郎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7日内给付原告广告费118.4092万元;受理费由原、被告各负担一部分,鉴定费由被告负担。

方宏进称隆尧警方未归还120万元

方宏进称他对一审判决基本满意。他还原了“诈骗”事件:“华龙食品公司2008年向其所在地河北隆尧警方报案,说我合同诈骗,我和我的同事因此前后被隆尧警方以涉嫌诈骗刑事拘留。华龙食品公司正是今麦郎食品公司的上属公司。事实是,《欢乐家庭》未能按时播出后,我们征得今麦郎食品公司的同意为其在同一栏目内安排播出了价值超过100万元的广告,就算今麦郎方面有什么不满,完全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解决。”

方宏进认为华龙食品公司去报诈骗案,导致其工作停滞。“警方让我们交120万元才同意放人,还把100万元划给了今麦郎。结果,我背着犯罪嫌疑人的身份等待他们调查了三年五个月,最后隆尧检察院做出不起诉决定,但是那120万元隆尧警方就是不还。这几年我完全无法正常工作和生活,我现在在静等河北省有关部门对此案做出明确的处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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