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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费停车车被划却要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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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12年1月28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交费停车车被划却要自负
业主:岂有此理?社区:收的是车位费
 

N本报记者 朱嘉怡

本报讯 “每个月都交停车费,车子被划了却要自己负责,岂有此理!”前日,家住福州台江区亚峰小区的陈先生,听到保安这么说,十分气愤,“这不是典型的拿钱不管事儿吗?”

陈先生说,他们小区一直没有物业公司管理,公共停车位的停车费由社区收,每月40元,并发有停车卡。没想到车被划了,保安却说他们不负责车的安全。

随后,记者联系了亚峰社区居委会郑书记。“我们的责任是提供停车位,这40元是保安人员维持车辆停放秩序的费用。至于车辆在小区内发生刮擦,社区没有赔偿义务,应该由保险公司负责,社区可以为车主调出录像,证明刮擦的确在小区里发生。”郑书记称,按福州市物价局规定,私家车停车费是60元,而社区只收40元,已经很低,“如果业主不乐意可以将车停到亚峰小区附近的停车场。”

福建闽君律师事务所的卓文彬律师表示,停车收费应当是双方协议的结果,如果业主接受社区的说法,缴费停车后,车辆丢失或者发生刮擦,社区并不承担保管义务,不负相应责任,如果业主不接受社区的说法,则可以自行寻找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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