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5版:福州新闻·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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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员伪造洗衣卡“打折”卖顾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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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12年1月3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店员伪造洗衣卡“打折”卖顾客

 

N本报记者 涂明 通讯员 王佩瑾

本报讯 福州一干洗店女店员,私自销售该店的洗衣卡,被停职后,又制作假冒洗衣卡卖给顾客,前后共牟利近4万元,近日,该店员被福州鼓楼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9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被告人傅某,原是福州市伊尔洁洗涤有限公司温泉店的员工,自2010年1月至10月间,她利用职务便利,将公司面值3500元的洗衣卡和面值2.7万余元的优惠活动的洗衣卡私自销售,从中获利1万元。为了填补公司账目上的缺口,同年11月中旬,她利用洗衣卡编码面值等信息,让他人制作了假洗衣卡,造成伊尔洁公司损失2.3万余元。

东窗事发后,傅某于2010年11月19日被公司停职,她又指使别人制作了面值共4万余元的冒牌洗衣卡,并以“店员”的身份,将假卡打折卖给两名顾客。其中,一张3万余元的假卡卖了1.1万余元,另一张面值6000余元的假卡也卖了3000元,傅某从中牟利一万多元。

鼓楼法院认为,傅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司财物总计23487.40元,构成职务侵占罪,又采取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14420元,构成诈骗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傅某有期徒刑1年9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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