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卫生部前天对《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通则》(下称《通则》)进行了解读。对无乳糖配方、水解配方等正受市场热捧的婴儿特殊配方奶粉而言,新标准将使此类产品的生产遵循更为严格的质量标准。
《通则》将0~12个月龄的婴儿特配食品纳入标准适用范围中,对特配婴儿食品的技术、原材料、感官甚至标签等皆加以明确规定。
《通则》中尤其针对适用于乳糖不耐受婴儿的“无乳配方或低乳配方”、适用于乳蛋白过敏高危婴儿的“乳蛋白部分水解配方”、适用于食物蛋白过敏婴儿的“乳蛋白深度水解配方或氨基酸配方”等目前市场上较为常见的婴儿配方食品进行规范。
(法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