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欧阳进权
本报讯 记者从福建保监局获悉,我省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覆盖面进一步扩大。2011年福建保险业为全省372万人次职工提供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费用商业补充保险,保费3.8亿元,同比增长83.4%,赔付支出3.2亿元。同时稳步开展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第三方管理工作,在总结推广新农合“晋江模式”的基础上,共承办晋江、闽侯等9个县(市)约360万农民的新农合第三方管理服务,托管基金7.2亿元。此外在三明市12个县区承办了202万农民的新农合大额补充医疗保险业务;在福州闽侯县和泉州德化县试点特困家庭医疗救助业务,涉及救助对象2.4万人,受托管理救助基金200多万元;在连江、仙游等5个县开办了村主干养老保险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