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陈盛钟 通讯员 游文贤
本报讯 记者昨日了解到,湄洲岛管委会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决定从2012年起提高各类计生奖励扶助标准。
按照有关规定,湄洲岛上的农村独女或二女户,除免费参加新农合医疗保障,住院期间医疗费除新农合可报销外,剩余目录内可报医疗费600元以内的,给予全额补助,超过600元的,再按50%补助,最高不超过1万元。同时,实行免费新农保。参加新农保的农村独女或二女户的夫妻和女儿(对象16—59周岁),每人每年按100元档次标准缴费,由管委会财政全额补助。
对农村独女或二女户的夫妇,年满50周岁以上,每人每月奖励扶助金200元;对农村只生育一个孩子,年满60周岁,每人每月100元提高到200元,每年一次性发给奖励扶助金2400元。对农村生育两个女孩且一方在2007年1月以后落实绝育措施的农村夫妇,除其他奖励外,在落实节育措施的当月起,按受术者每人每月奖励从30元提高至100元,直至60周岁自动转入奖励扶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