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44版:消费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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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斤4两的 绑蟹绳竟重螃蟹达6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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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斤4两的 绑蟹绳竟重螃蟹达6两

 

N本报记者 林可 通讯员 太容 付严

本报讯 昨日上午,陈先生到福州连江县城家附近的农贸市场买螃蟹。来到一家海鲜摊点,陈先生看到商家卖的螃蟹非常壮实饱满,卖价每斤100元也可以接受,便挑选了两只。摊主将两只螃蟹一称,报出1斤4两的重量。陈先生没多想,付了140元便买下了。回家后,陈先生将绑蟹绳解开后再称螃蟹的实际重量,一称竟发现绑蟹绳竟有6两,按100元1斤螃蟹价钱算,陈先生白白为60元绳子钱买单,为此很气愤。

陈先生提着螃蟹,来到摊点讨说法。商贩称:“螃蟹绑草绳销售这是‘行规’,草绳也是批发商绑的,因此不同意退货。”双方僵持不下,陈先生便投诉到工商部门。

接到现场投诉后,连江县工商局12315台、消委会工作人员立即赶往事发地点组织调解。工商人员认为,商家用粗草绳对螃蟹“五花大绑”后销售的做法侵害了消费者的利益。经教育和调解,商家退还了消费者购买草绳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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