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许爱琼
本报讯 这几天,莆田市各中小学正陆续注册开学。记者昨日获悉,莆田市物价局已核定2012年春季义务教育阶段城市公办中小学课本费限价标准。
据了解,与去年春季课本费相比,今年除四、五、六年级有所下降外,其他年级均微有提高。核定后的课本费限价标准分别为:一、二年级23元,三年级46元,四年级51元,五年级52元,六年级51元,七年级99元,八年级103元,九年级53元。各学校必须严格将课本费控制在限价标准内,在学期结束前按实际征订课本据实结算,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并在网上进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