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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家鑫案双方为20万闹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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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2月9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药家鑫案双方为20万闹起来了
受害者亲属要赠款遭拒,双方发生争执和肢体冲突
药庆卫的代理律师马延明(右)与张妙的丈夫王辉(左)发生了肢体冲突
 

N西安晚报中新

前天上午,药家鑫案被害者张妙的父亲张平选、母亲刘小欠等人通过代理人张显的博客发布公告称,愿意接受药父药庆卫在药案审理期间表示“赠与的20万元”,并“于2012年2月8日上午前往药庆卫处接受该款”。此前,张妙家人曾拒绝该赠款。

昨日11时许,张显、王辉(张妙的丈夫)、张平选、张平选二女儿张朗以及同村村民一行六人到达药庆卫家“索要”20万赠款。因言语不和,与在药家楼下等候的药庆卫代理人马延明发生争执和肢体冲突。随后被当地警方带至派出所,接受讯问。

曾经退还这20万

2010年10月20日晚,26岁的张妙在下班回家途中,被西安音乐学院学生药家鑫开车撞倒后持刀杀害,2011年4月22日,药家鑫一审被判死刑,二审维持原判后,于6月7日执行死刑。在此案审理期间,张妙的家人拒绝了药家的赔偿,并接受了社会捐款。

2012年2月7日,药家鑫案受害方代理人张显在自己的微博中发布公告,称“现在张妙的亲人表示愿意接受药家鑫之父药庆卫无条件赠与的20万元,并定于2012年2月8日上午前往药庆卫住处接受该款”。

公告称,药家鑫的父亲药庆卫“曾经将20万元送到张平选家里”,但“因为该20万是有条件的,那就是意图求得对药家鑫的从轻判处”,故张平选将钱退回。钱被退还后,药庆卫发微博表示:“这20万用专门的账户存着,留待你的父母和孩子将来确实需要的时候再来拿,因为这是药家鑫最后的愿望,做父母的一定会去完成……”

赠款微博一直未删

在药家鑫被执行死刑后,这条微博一直未删除,故张平选等人认为“药庆卫的态度是诚恳的,也是坚决的”,并决定接受这笔赠与。除了张妙的父母,其4岁的儿子王思宇也位列声明人之中。

前天下午,张显告诉记者,向药庆卫索要20万元捐赠是张妙亲属的意见,他只是代为发布声明。他认为药庆卫应“信守诺言,有诚信”,既然微博在发表后8个月都没有删除,应向张妙亲属支付这笔钱。

据悉,药家鑫的父亲药庆卫及其代理律师兰和于2月7日晚间通过微博做出了回应:拒绝给予张平选家20万元,同时,若张平选家确实困难,可有条件地给予帮助。

药家发声明拒绝给钱

药庆卫的代理律师兰和首先于7日晚20点02分通过微博表示,针对张显所刊登《关于接受药庆卫赠与二十万元的声明》一事,现受药庆卫委托,全权处理此事。两个小时后,兰和再次通过微博发布声明:1.不该给:赠与合同因受赠方拒绝而不成立;2.不必给:药与张无合同关系,无给付义务;3.不能给:给,是道义,不给,也天经地义;4.如张评选确实困难,在其澄清事实的前提下,药可适当考虑对张进行力所能及的帮助。

据悉,2011年12月29日下午,药庆卫状告张显侵犯名誉权一案在西安市雁塔区法院开庭审理,药庆卫认为“张显在微博上编造了许多子虚乌有的事实,把药家鑫说成‘官二代’或‘富二代’,意在让广大不知情的网民对药家鑫父母产生仇恨。”要求张显连续30天在知名网站、报刊等新闻媒体上刊登不少于3000字的致歉声明,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元,案件审理结果至今未做出宣判。

有网友猜测,兰和四点声明中的“在其澄清事实的前提下”,就是指要求张显对“侵犯名誉权”一事做出道歉。

双方言语不和起冲突

昨日11时许,张显、王辉、张平选以及同村村民一行六人到达药庆卫家“索要”20万赠款。因言语不和,与在药家楼下等候的药庆卫代理人马延明发生争执和肢体冲突。后被带至西安市长乐中路派出所进行调解。当日下午,当事人之一王辉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已使用网络捐款为其子王思宇购买两份保险,但具体接受的捐款数额他不方便说。

张平选表示,在药家鑫案件进入死刑复核期间,药庆卫曾经将20万元送到他家里,但他将该款邮寄退回,因为这20万元是有条件的,那就是意图求得对药家鑫的从轻判处。现在,张妙的妈妈刘小欠身患疾病,急需用钱,所以他们愿意接受这20万赠款。

药庆卫的代理人马延明告诉记者,产生冲突皆因张家对于20万元赠款前后矛盾的声明所致。据药庆卫透露,那20万元是他和妻子亲手交给张平选的,张平选他们交谈后收下,但后来不知何故又将钱寄回。如张家有证据充分证明来自社会的捐款已经用完,致使生活无以为继,那自己则可以对张家进行一定程度上的援助,且可以一直捐助到他去世为止。

马延明称,据他了解,社会各界为受害者张妙的亲属募集的捐款已近100万,但捐款究竟由谁保管,具体分配捐款数额等都没有公开。他强调,药庆卫身体不好,患有心脏病,全权委托他处理此事。为防止双方见面后产生矛盾,故他早早下楼等候。从法律上而言,药家已经没有支付20万元的义务,从情从理从法这三方面不希望双方有冲突。

下午14时许,张显等人做完笔录,随后匆匆离开了派出所。

一叶知秋

本期主持 谢秋莲

剧变的立场

从法律上说,药家鑫是成年人,刑事附带民事的赔偿义务人是药家鑫自己(其当时被判赔付张家4万多元),而不是其父母。药庆卫曾送到张家并被退回的20万,则属于捐赠。根据合同法等相关法规,非公益性质的现金赠与,权利转移以交付为准,也就是说,药庆卫是随时可以撤销这个赠与的。

药家鑫案、张显涉嫌名誉侵权案、20万元赠与事件的是非,在法律上都不难下定论。相较法律是非,更耐人寻味的是多数网友对药家张家前后截然不同的态度。药家鑫伏法前,网友几乎一边倒地指责药及其父母,要求以命抵命;药伏法,药家只是中产而并非官家或富豪的事实呈现后,多数网友又一边倒同情药父,认为药是被张家和张家代理人逼死的;张家索要20万事情发生后,绝大多数网友又开始指责张家无耻,甚至对药家鑫撞人后“怕农村人难缠”而刺死张妙表示赞同。

当初张显不时发表的药家官、富之说,信口开河的痕迹显见,但不少人还是信了;药家鑫罪行足以当死,但一旦发现其非官二代富二代,不少人又为其喊冤;张家去要曾经拒绝的捐款,又被喊无耻甚至该杀。没有理性根基、没有尊重生命意识,激烈的立场反而会助长我们所厌恶的那些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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