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栏目主持 苏燕梅 吴有林
时间:去年12月底
地点:闽清下祝乡
调解事由:四位好友聚会喝酒,一人醉酒身亡,死者家人和其他三人起了冲突
出镜调解员:闽清下祝司法所副所长潘则青
四位好友,相约朋友家喝酒,一人醉酒身亡,死者家属缠着三人讨说法。
事情发生在去年12月底。毛某和与几个朋友在阿铁家中喝酒。四瓶劲酒下肚,毛某和酒劲发作,瘫倒在地上。其他三人以为毛某和是喝醉了,找来一辆板车将毛某和运回了家。当天晚上7点,家人发现毛某和呼吸停止,身体已经僵硬,送到医院已死亡。 毛某和的家人聚集了数十位亲朋好友,要到阿铁家中讨说法。有村民见事态严重,就给潘则青打了电话。潘则青赶到毛某和家,冲进人群,夺下了一人手中的棍棒,大喝一声,震住躁动的人群。
第二天中午,毛某和的儿子及当时一起喝酒的三人,来到当地村委会协商。
毛某和的家人认为,毛某和是与他们三人一起喝酒才出事的,而且三人在死者晕倒后没有及时进行救护,因此他们对此事件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要求他们赔偿83000元。而阿铁三人认为,毛某和生前与他们交情很好,一起喝酒也是毛某和自愿的,毛某和醉酒后他们也尽到朋友义务将其送回家中,因此并不存在过错。
双方各说各的理,调解一时陷入僵局。这时,毛某和家属的情绪又激动起来。潘则青立即将双方分开,分头做思想工作。潘则青对毛某和的儿子说:“你父亲生前和他们三个感情很好,出了这种意外也是他们不愿意看到的。如果因为这样就要他们赔那么多钱,那你们几家以后就会结下矛盾。”
安慰完毛某和的儿子,潘则青又对阿铁三人说:“从法律角度讲,你们三个在他醉酒晕倒后没有及时救护,应承担一定的责任,需作出一定赔偿。而且毛某和走得这么突然,你们也应该能理解他家属的心情,他走了,就只剩下孤儿寡母,实在值得同情。”
经过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反复劝说,到当晚九点多,双方终于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意见:由阿铁三人共同支付两万元给毛某和的家属作为精神抚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