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N08版:文化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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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笔 也有三六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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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2月10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代笔 也有三六九等

冰儿萧萧/图
 

N本报综合

本报讯 韩寒与方舟子的“骂战”让春节的文坛变得充满了娱乐色彩,这场耗时整月、牵扯众多文坛论争的事件一直到现在还没完没了。不论韩寒和韩父告不告得成,不论方舟子道歉不道歉,不论方韩谁赢谁负……不能否认的是出版行业中的“代笔”确实存在,而且已成为一种产业,日益壮大。这个事件也将“代笔”这个沉溺于出版业水面之下的潜规则概念重又挖出。

“代笔”都是怎样的人?“代笔”的形式有几种?“代笔”的生存状态如何?记者就这些问题刨根究底,在承诺不透露具体“代笔”及“被代笔”者姓名的前提下,苦水倾倒而出——“代笔”(业内美其名曰“写手”)已成为“三百六十一行”,为商业运作和出版速度考虑,这类现象的存在有其合理性,而长期重复的纯工匠式劳动,让“写手”们很难真正涉足文学殿堂。也因此,不少如今已是版税数十万的年轻成名作家,在起步时曾毅然舍弃“写手”的“快钱”收入,换取独立创作和署名的机会。

普通学生:绝大多数“写手”的发展前景,是在程式化的重复劳动中沦为职业“工匠”。

新锐作者:宣扬某作者有“写手”甚至“创作团队”来“代笔”,也是出版方吸引上游投资投入的一种手段。

资深写手:署名与不署名,稿酬价格完全不同,有些“新锐作者”为了能让自己的名字印刷在书封面,付出了巨大的利益牺牲。

知名作家:“代笔”主要存在于明星、企业家的传记,以及具有商业价值的“跟风”作品中。

代笔稿费差距数十倍从千字三四十到百来块

图书编辑小A,自大学期间就已跨进“写手”圈,第一次接“大活儿”,是把前后顺序打乱、毫无关联的十余章节的提纲,以每天近万字的速度,封闭式写作一周,换回一万元酬劳。“对学生来说,这是一笔巨款,不过到现在也不知道那时是在帮谁写书。”

之后小A的代笔不再像初次合作时那么神神秘秘,一切摆上台面,以合同形式加以约束。合同包括写作酬劳、交稿时间、保密协议等条款。为了避免留下凭证,有些合作较长时间、彼此有一定默契的“写手”与编辑、作者之间,甚至可以不签合同,仅以口头约定。直到毕业后从事相关工作,“写手”这个“隐形”的兼职身份,一直是小A的主要收入来源。“这个行业本身要求学历高而工资低,不成正比。反之,当‘写手’酬劳多、来钱快,也算是劳动所得、谋生所需、正当收入。”

小A说:“酬劳从千字几十块钱到百来块钱不等,要看写作难度,如果是做热门类型选题,纯粹靠搜索资料、堆积拼接,相对价格低;而如果以创作为主,则价码稍高。此外,还要看每个人的水平和入行时间来‘分级’。当然,对普通的圈外人来说,这些都是绝对保密的。”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代笔”这种情况,主要存在于明星、企业家的传记,以及具有商业价值的“跟风型”作品,“明星、企业家出版传记,有时甚至会找一些比较知名的作家充当‘写手’,稿费等级跟普通‘写手’的价码自然不可比,有一个字两块钱这样的‘高价’。至于纯文学和小说题材,个人风格太强,模仿难度高,很少有‘写手’存在,有这功夫和实力,这些‘写手’自己早就成名了。”

代笔团队分工细致分为“摆渡”“捡漏”“润笔”

另一种“代笔”形式,则是集体创作——上世纪八九十年代,“香港女作家雪米莉”这个名字,几乎可与琼瑶、岑凯伦等齐名,其作品在各大书店、地摊铺天盖地,内容涵盖情海生波、黑帮争斗、警匪搏杀等各类畅销元素,颇具港剧特色,曾创下单册销量上两百万册的惊人纪录。事实上,这个笔名并非真有其人,而是几位当时从未去过香港的“写手”集体包装而成。“雪米莉”的名字,是当时出版商提议、写作团队“提名”的,为了不出破绽,他们对香港做过详细的风土人情、地理文化考证,收集了包括当地地图、报刊等各种资料,具体而微到哪条街道有棵怎样的林荫树。此外,对世界各地的黑帮案件记录,他们也需要进行专业研究,整理出大量的资料笔记。每当有社会影响力巨大的热门事件,整个团队能够在一到两个月内迅速作出反应,撰写相关小说,并且随时调查读者口味、意见,随时由不同的团队成员来“转型”。每个成员的稿酬,是当时行价的两倍。

而前些年火热一时的青春小说作者小妮子也是流水线上集体炮制出来的畅销神话;曾经火爆一时的《藏地密码》作者何马也曾多次被质疑是一个团队在背后策划出版该系列图书。

这些团队的成员分工明确,在创作方面有专门“摆渡的”、“捡漏的”、“润笔的”等。所谓“摆渡”是指专门负责撰写剧情衔接;“捡漏”指专门负责对代写故事剧情进行补充,从而填补故事漏洞、修改逻辑错误等;“润笔”指专门负责将几个人的文字、不同作品的内容润色加工后成为一篇整文。

“代笔”很难被揪出伤的至多是感情

业内人士承认,“代笔”现象,很难有“维权”一说:“许多合同是符合法律手续的,除非‘写手’本人拿出充分的证据证明作家、出版方违约。普通读者很难从‘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角度状告找‘代笔’者,顶多是情感上的伤害而已。”

此外,宣扬某作者有“写手”甚至“创作团队”来“代笔”,也是出版方吸引上游投资投入的一种手段,以此显示:这种经营模式是新型的,可以被复制、被规模化的,这种出版方式具有可持续性。

署不署名差别很大写手沦为文字“工匠”

“写手”是出版行业食物链的最底层?其实不然,在他们之下,还有一种更为悲催、收入更低的群体,叫作“新锐作者”、“新锐编剧”。为了能让自己的名字印刷在书封面,或加进电视剧创作团队,他们付出的,是巨大的利益牺牲。小L告诉记者:“署名与不署名,写一集剧本的价格完全不同。但有些人为了今后的发展考虑,为了所写的电视剧万一热播之后,能把它写进自己的履历里,还是会选择要名不要利,即使最终作为第三、第四作者。”对署名有所坚持的作者,其收入会远远低于像小A这样选择了“一次不署名,终身不署名”的纯粹“写手”。

那么,“署名”之下,收入会低到什么程度呢?据了解,出版领域开出的标准大致是言情类最低千字三四十元,武侠类最低千字五六十元。编剧领域,如果能搭档金牌编剧,跟着学习,有机会被推荐给其他导演,甚至愿意免费。在这样的“义务劳动”之下,“新锐作者”、“新锐编剧”换来的是虽然增长缓慢但日积月累的知名度,以及可能出现的伯乐,等着哪天媳妇熬成婆。

某现已成名的作者在出道之初,与出版方签订了一本八千元,一共四至五本,版权五年的“买断型”协议,也就是说,其历经一年多的数十万字创作量,换来的只有区区四万元的报酬。而这也是出版机构压低成本的方法。而在此之后,即使作品为出版方带来利润,也与作者本人无关。对此,她有自己的选择:“在种种‘情有可原’之下,‘代笔’对‘写手’的创作精神和精力的扼杀与磨灭,对‘被代笔’的作家的品牌消解与伤害,仍是不可否认的,你可以选择‘代笔’,但这也意味着你放弃了哪怕只有万分之一的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作家的可能性。”事实上,绝大多数“写手”的发展前景,是在程式化的重复劳动中,沦为文字“工匠”。

对“新锐作者”给出这样低价的酬劳,是否能算作出版方的“奸商”行为呢?出版方对此有他的说法:“毕竟,同样质量的文本,署名知名作者和署名一个名不见经传的‘新锐’,销量相差之大可想而知。我们的确也会选择一大批具有写作潜力的‘新锐作者’出版作品作为长期投资,其中能够最终被市场认可、销量上十万甚至百万册的又有几个?你们看到的是一个反差明显的个案,但看不到我们给更多文学爱好者提供的机会。而且如果统计所有对‘新锐作者’的前期投入和部分最终成名、畅销的作家的销量回报,也不过是基本持平而已。”

也有“新锐作者”会作出部分让步,采取“出让部分署名权”的方式:“我有写作能力,知名作家有出版人脉,我们各取所需,没有我,他没有作品;没有他,我的作品无法出版。”在这种情况下,以两人合著体现署名,当然,真正写作的“写手”的名字,只能占据第二作者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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