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阙文龙
本报讯 鼓楼区民政部门昨日透露,该区日前重新调整部分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
据悉,此次提高后的抚恤标准为:在乡孤老烈属,每人每月抚恤金从1104元提高到1250元;在乡烈属,每人每月抚恤金从1062元提高到1208元;在乡因公牺牲军人家属,每人每月抚恤金从988元提高到1086元;在乡病故军人家属,每人每月抚恤金从931元提高到1023元;在乡老复员军人,每人每月抚恤金从833元提高到903元;参战人员,每人每月抚恤金从305元提高到33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