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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2年2月14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福州鼓楼调整抚恤补助标准

 

N本报记者 阙文龙

本报讯 鼓楼区民政部门昨日透露,该区日前重新调整部分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

据悉,此次提高后的抚恤标准为:在乡孤老烈属,每人每月抚恤金从1104元提高到1250元;在乡烈属,每人每月抚恤金从1062元提高到1208元;在乡因公牺牲军人家属,每人每月抚恤金从988元提高到1086元;在乡病故军人家属,每人每月抚恤金从931元提高到1023元;在乡老复员军人,每人每月抚恤金从833元提高到903元;参战人员,每人每月抚恤金从305元提高到33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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