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蔡镇金
本报讯 1岁女儿被烫伤,父亲要求马尾区马江医院120救护车将其送往福州,却遭拒绝,医护人员的理由是女童伤势较轻(详见本报2月10日A16版)。这场风波见报后,激起轩然大波。救护车能否拒载?哪些情况下,患者才能申请用120救护车转院?针对市民关注的这些问题,记者进行了调查。
当事医院:患儿家属要求不妥
近日,马江医院对“该院救护车拒收烫伤女童”进行了调查。
据介绍,2月9日上午,烫伤女童到医院就诊的结果为:左胸前皮肤烫伤,面积5%~6%,属浅Ⅱ度,告知患儿家属病情为一般轻症,但马江医院无烧伤科,建议其自行到福州诊治,患儿家属接受了医生的建议,自行离开。
但2小时后,患儿家属拨打120,要求马江医院用救护车将女童转院到福州,马江医院120医生到场后发现,女童病情无须120转送。双方随后发生争执。马江医院郭院长表示,医生之所以不同意送女童转院,是因为医院只有一辆120急救车,假如答应了患儿家属的非紧急用车要求,可能导致其他真正的急危重患者得不到及时救治。
郭院长说,当日14时46分,该院就接到120总台调度室的另一个救护指令——马尾快安有一个病人昏厥,因而,患儿父亲申先生要求用120救护车送女儿并不妥当。
省急救中心:病人坐救护车转院医院视情况可拒绝
一些市民可能要问,福州120到底是怎么运作的?哪些情况下,患者才能申请用120救护车转院?
记者了解到,福州城区目前共有17家医院加入了城区急救网络。市民拨打120后,省急救中心120总台调度室最先受理,随后按照医院的分布情况,以就近出诊为原则,联系病人所在片区的医院;片区内医院接到120调度指令后出车接病人回院,若病情超出其救治能力,可直接送到片区中心医院。
但入院就诊后,病人还可要求用120救护车进行转院吗?省急救中心工作人员表示,120是负责院前急救的,病人入院就诊后,若病情超出医院的救治能力,医院可申请使用120救护车转送。但假如病人病情较轻,在就诊的医院可以完成治疗,病人却执意要求转院,需要取得就诊医院与即将送诊医院双方的同意,才能使用120急救车进行转院。因此,入院就诊后的病人,要求坐救护车转院,医院视情况可以拒绝。
□链接
120如何收费?
据省急救中心工作人员介绍,120是按照《福建省省级医疗服务价格》规定进行收费的。目前,120收费包括院前抢救费、救护车费等。因为病人患病情况各有不同,因而进行的院前抢救费用也各有不同,比如中毒、溺水、电击,收费为40元/次。此外,出诊医生的不同,收费也不同,如出诊副主任医师及以上,收费为15元/次,而出诊主治医师及以下,收费为10元/次。而救护车费则是按行驶里程计算的,往返里程不超过25公里,收费为25元/次,超过20公里每公里加收2元。
此外,按照规定,120收费应以病人为中心,先进行抢救后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