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吴臻
本报讯 去年9月份,在福州金山开鱼庄的邓某收留了两名四川小老乡,在店里包吃包住,干点杂活。可邓某“醉翁之意不在酒”,没多久,他就给两个小老乡每人发了一把液压钳,到了夜里,邓某就让两个小老乡替他偷车赚外快,他自己负责改装赃车,并销售。
昨日,记者从下渡派出所了解到,邓某的鱼庄在福州仓山建新橘园洲附近,是一家合法的饮食店,平时到店里吃饭的人,大多是外来务工者。可这家店里不仅出售各种饭菜,还销售各种二手电动车。食客在饭后,还能到停放电动车的仓库里转一圈,看得中意就可以买下了直接骑走。
2月14日下午,民警来到了鱼庄,当场抓获老板邓某,以及正在店里打杂的两名帮工周某和谭某。经查,店里平日所销售的电动车均为偷来的二手电动车,而“偷车贼”正是店里的两名帮工周某和谭某,邓某则负责对偷来的赃车进行改造销售。
经了解,2011年9月时,邓某的鱼庄就他和老婆两人在打理,生意好时,两个人也忙不过来。这时,邓某碰到在附近打游戏的周某和谭某。邓某见两人是老乡,而且也没事情做,就让两人到店里帮忙了。就在去年底,不少老乡到店里吃饭时,向他打探有没有地方买二手电动车,邓某立即嗅到了“商机”,便同两人商量,让他们晚上出去偷电动车,偷一部就给他们300元,平时还负责两人的吃住等。未满18岁的周某和谭某见有钱拿便答应了。
于是,白天两人就老老实实呆在饭店内帮忙,一到晚上,他们则拿着一把长约35厘米的液压钳,出门寻找可偷的电动车。
据周某交代,邓某让他们不要在饭店周边下手,要不偷来的车就不好在店里面卖了。邓某还要求每次偷完车后,要把液压钳藏好,要是丢了,就得赔两把。
自去年9月以来,周某和谭某先后在仓山、台江等地盗得电动车10多部,每部几乎都是新车。其中1月26日在仓山建新,刚买不到3个小时的新电动车也被盗了。两人将偷来的车交给老板邓某,邓某对车辆车牌、篮子等部分配件进行一番改造,最终以每辆400~500元不等的价格低价卖给他人。
目前,邓某等人已被刑拘,案件仍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