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许爱琼 通讯员 黄培添
本报讯 离婚时为了多分点财产,莆田仙游县榜头镇的邹某找到好朋友,合谋伪造了两份借条,要求妻子一起承担债务,没想到事情却闹到了法庭。
“我冤,这笔债务确实是我与周某共同伪造的,是虚假债务,不应偿还。”仙游县榜头镇的邹某无奈地说。原来,周某与邹某是无话不谈的好朋友。2010年6月间,邹某的妻子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邹某为了达到多分财产的目的,与好友周某合谋,伪造向周某借款4万元,并出具两份借条给周某,要求妻子共同承担该债务。后邹某夫妇调解离婚,但邹某忘了要回借条,一个“苦果”因此产生。
2011年年底,两个昔日的好友因琐事发生严重矛盾,互不来往。周某拿着邹某给的借条向法院起诉要求邹某偿还该借款。庭审中,邹某辩称该借款系其离婚时与周某共同伪造的虚假债务,不应偿还。近日,仙游县人民法院榜头人民法庭以被告未能举证证明其主张,判处邹某偿还周某借款人民币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