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李伟强
本报讯 一团伙跨市流窜作案,专偷路边无人看管的车辆的蓄电池,流窜到莆田后,竟打起了城厢区一街道警务室门口车辆的主意,被值班室保安当场抓获。近日,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依法审处一起盗窃案件。
2011年9月16日,蒋某伙同同案人“啊某”、“小某”、“王某”(均为化名),策划窃取汽车蓄电池。他们从泉州市租赁一部小轿车窜到莆田市城厢区,发现一部货车停放在路边无人看管,便将该货车上价值人民币840元的2个“全顺王”蓄电池卸下盗走。
随后,盗窃团伙又驾驶小轿车窜到城厢区一街道,发现路边停着一部推土机,而旁边就是警务室。商量之后,蒋某在旁边望风,同案人“啊某”、“小某”动手卸下该推土机上价值人民币2240元的蓄电池。接着,又卸下旁边一部挖土机上价值人民币2450元的2个蓄电池。当他们准备继续偷第三辆车时,被警务室保安抓个正着。
法院认为,被告人蒋某结伙采用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依法判处被告人蒋某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同时责令被告人蒋某退出赃物折价款人民币5530元,返还被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