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吴龙贵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法治国情调研组对北京等23个省市的部分公职人员和公众展开调查。结果显示,公职人员对“裸官”(即配偶子女移民海外的官员)的认同度相对较高,达38.9%。此外,级别高的公职人员对“裸官”更宽容。(近日《京华时报》)
“裸官”已成为热点问题,上至中央下至普通百姓都高度关注,最直接的原因在于“裸官”免去了一些官员的后顾之忧,极大地降低其职务犯罪的风险——一旦风吹草动,便溜到海外,与家人团聚去了。
治理“裸官”已成共识,这两年,中央也出台一系列文件予以规范约束。应该看到,我们真正要治的并非“裸官”本身,而是官员因“裸”引发的贪腐和国家资产流失。因此,从源头上治理官员因“裸”而腐或因腐而“裸”,还得从建立官员财产信息公开制度入手。将配偶子女移居海外,需要不菲的费用,这是目前大多数官员以合法收入无力承担的,所以监管“裸官”的实质是监督官员的财产状况。详细说就是拷问那些“裸官”:你的那些费用是从哪里来的,是合法所得,还是灰色收入,或是贪污受贿所得?
官员财产信息公开后,如果他们确有这样的合法经济实力,想“裸”成啥样就“裸”成啥样,舆论也不好多说什么。值得思考的是:为什么这样一个简单有效的监督制度不推广实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