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省教育厅消息,我省日前出台《福建省幼儿园管理规范(试行)》,禁止幼儿园从事违背幼儿教育规律的实验和活动,禁止幼儿园以举办兴趣班、特长班和实验班为名提前教授小学教育内容和各种强化训练活动,不得给幼儿布置家庭作业。各地各校要合理安排幼儿每日生活,科学组织晨间活动、户外活动(每天2小时,其中1小时体育活动)。
根据规范,幼儿园收费务必实行公开制度,不得以开办实验班、兴趣小组、实施课题研究等名义另行收费,不得违规要求家长统一购买幼儿教材、读物和教辅材料,不能收取与招生相挂钩的赞助费。
(本报记者 李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