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江方方 通讯员 强振超 陈淑娟
本报讯 向工友讨债不成,竟将工友年仅两岁的男孩拐卖,抵欠款。日前,福州马尾法院以拐卖儿童罪,判处犯罪嫌疑人殷某东有期徒刑12年。
1999年,殷某东携妻子从重庆市丰都县老家到福州马尾务工,与工友李某夫妇合住一处。其间,李某向殷某东借了钱,却一直不还。几次催讨不成,心有不甘的殷某东在同年6月20日晚,趁着李某夫妇不在家,将其儿子抱走,随后以1.15万元卖掉。
去年6月4日,马尾警方在尤溪将潜逃12年的殷某东抓获,6月17日,被拐卖的孩子被公安部门解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