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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人民日报》前日刊发《空气质量也是民生》,聚焦举国关注的PM2.5问题。文章称,城市灰霾天气频发,PM2.5监测和治理成为政府工作重点。
就像看病先量体温、做检查一样,治理灰霾天气,也得先开展PM2.5监测,给空气质量做“体检”。但监测只是第一步,关键还在治理。
新标准实施为何要等4年后
文章称,去年11月,环保部公布《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草案,第二次征求社会意见。公众普遍赞成将PM2.5和臭氧(8小时浓度)纳入常规空气质量评价。新标准近日将发布,2016年1月1日在全国实施。
有人质疑,灰霾天气这么严重,为什么还要等到4年后才实施新标准?环保部部长周生贤解释:“2016年1月1日是新标准在全国实施的关门期限,而不是指新标准要推迟到那时候才开始实施。”
去年底,环保部给全国城市列出监测PM2.5和臭氧“四步走”的时间表——2012年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以及直辖市和省会城市开展监测,2013年在113个环境保护重点城市和环保模范城市开展监测,2015年在所有地级以上城市开展监测。2016年1月1日,全国各地都要按照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并向社会公布监测结果。
一个环节掉链子效果就会打折扣
文章称,北京把治理PM2.5列为2012年政府拟为民办的35件实事之首。上海表态最快将于今年下半年公布PM2.5监测数据。广东省的政府工作报告则提出,“在珠三角地区率先将细颗粒物(PM2.5)纳入空气质量监控评价体系”。广东省委书记汪洋说:“将PM2.5纳入评价体系后,对大家都是一个考验,一开始数据可能会不好看,优良天数会下降。但这也是一种倒逼机制,会促使大家进一步做好工作,改善空气质量。”
文章最后指出,将PM2.5纳入空气质量常规监测指标,不仅是环境保护的一大进步,也是经济结构、消费模式的一大转折。降低PM2.5浓度,必须大幅调整能源结构和产业结构,加快淘汰污染严重企业等。只要有一个环节掉链子,效果就会打折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