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赵杨 通讯员 庆森
本报讯 同事之间在一起工作时,难免会有磕磕碰碰。可湖北省枣阳市人刘某,却为了一点鸡毛蒜皮小事,将同事的鼻梁骨踢成骨折,也把自己“踢”进了看守所。2月28日,福建省三明市公安局三元分局,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刘某。
现年22岁的刘某,是湖北省襄樊人,在三明市郊一个食品厂车间上班。去年11月16日,刘某在车间工作时,40岁的女同事官某在用高压水枪冲洗模具和地板时,因地面湿滑,不慎摔倒,手上的高压水枪喷出的水花,不小心溅到刘某身上。
刘某非常生气,和官某发生争吵,最后刘某竟突然飞起一脚,踢向官某的脸部,把官某鼻梁给踢断了。随后刘某又耍起无赖,拒不赔偿官某的1万余元的医疗费用,悄悄逃回老家躲藏,被三元警方网上追逃。今年2月22日,在厦门市马銮湾边防派出所的协助下,三元警方将刚刚从老家到厦门打工的刘某抓获。